中足联近日发布公告,宣布深圳新鹏城队的27号球员拜合拉木·阿卜杜外力因在比赛中对对手使用拳击行为被停赛3场,并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。
根据官方公告,这一处罚源于3月28日进行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三轮比赛,深圳新鹏城对阵云南玉昆。在比赛进行到第88分钟时,拜合拉木在对方球门内对云南玉昆的4号球员李松益进行拳击,裁判因此出示红牌将其罚下。
根据裁判员、比赛监督的报告,以及视频回放和听证的情况,中足联的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相关准则作出了上述处罚。具体来说,拜合拉木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。
这一处罚措施将从公布之日起生效,同时相应的罚款也将按规定执行。中足联重申,将坚决处理各种违规行为,以维护联赛的正常秩序,并净化赛场环境,确保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。
在这场比赛中,深圳新鹏城在第86分钟通过对方李松益的乌龙球扳回一球。然而,在此进球后,拜合拉木与对方球员以抢球为由发生冲突,并挥拳攻击李松益。经历VAR审查后,李松益获得黄牌,而拜合拉木则被直接红牌罚下,令人遗憾的是,这名球员在第80分钟才替补上场,短短6分钟内便因失控行为被罚下。